环政办发〔2020〕169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出口退税资金池业务管理使用办法》政策解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工信和商务局 2020-10-16 阅读量 309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出口退税资金池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河政办发〔2020〕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出口退税资金池管理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目的
设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出口退税资金池,目的是进一步支持我县外贸产业发展,为提高生产型出口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减少企业出口退税等待时间,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三、《办法》内容
《办法》共七章二十二条。分别从设立出口退税资金池的总要求、运行方式、使用范围、申请流程及申请材料、风险控制、监督管理及解释权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
四、其他事项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出口退税资金池规模 300 万元,由县财政出资 300 万元建立。根据外贸出口企业发展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资金池金额可适当调整。企业按照属地原则申请县级出口退税周转金,不足部分再由市级出口退税资金池补充。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工信和商务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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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环政办发〔2020〕169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出口退税资金池业务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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