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日报丨环江法院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
河池日报-头条河池客户端 2020-12-23 阅读量 1692
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充分保障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今年11月,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
“离婚证明书”是指法院开具的旨在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关系解除及其解除时间的证明。相较于法院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对双方感情经历、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进行认定,“离婚证明书”只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类型及生效的时间等必要信息,并加盖法院公章,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
“离婚证明书”效用类似于民政局出具的离婚证,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关于户籍、房产变更、银行贷款等事宜时,直接向相关部门提供“离婚证明书”,即可证明其婚姻状况,保护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顾全了当事人的感受,助推家事审判工作更加专业化、人性化。
来源:河池日报
作者:何舒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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