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职教师可评“正高” 取消论文论著“硬杠”

央广网 2020-12-24 阅读量 662

  央广网哈尔滨12月24日消息(记者迟嵩 通讯员林乐君)日前,黑龙江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制定出台《黑龙江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改革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层级设置,增设正高级职称(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以实绩、贡献为导向,论文论著不再作为硬指标,注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教师倾斜。

  据介绍,《实施方案》健全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体系,较之以往最大变化在于:完善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层级设置,增设了正高级职称(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进一步畅通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发展空间,打破了职称晋升“天花板”。将原中专教师职称系列和职业高中教师职称(原设置在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并入改革后新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并明确了改革前后职称及岗位的对应关系。

  同时,为鼓励教师立足本职岗位、潜心从事教学研究,在中职教师正高级职称评聘中将充分体现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评价要素,合理设置论文、论著、专利等评价指标,改变以往重数量、轻质量的做法,突出代表作制度,更加注重评价论文的科研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特别设置的“专利”评价指标,主要应用于实习指导教师,鼓励发明创造,突出转化应用和产生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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