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跨区协作办案机制 川陕两地检察院联动促进民生保障

央广网 2020-12-24 阅读量 881

  央广网成都12月24日消息(记者刘涛)日前,四川省旺苍县检察院将西流河水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及取得的证据移送给陕西省宁强县检察院。这是川陕两省检察机关首例跨区域协作移送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继续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域公益诉讼工作积累了经验。

  2020年12月中旬,四川省旺苍县盐河镇自生村群众举报反映,旺宁公路川陕交界处的垃圾场严重污染下游河流。

  接到举报,旺苍县检察院领导带领干警驱车前往现场踏勘取证,发现该垃圾场位于旺宁路下方十米处,距离西流河仅有二十余米,垃圾场内生产生活垃圾及农药、医疗废物等有毒有害垃圾混杂,弥漫着刺鼻的恶臭,挡墙上镶嵌着排污管,用于直排仓内积水。

  据盐河镇当地群众反映,以前陕西省宁强县毛坝河镇上的垃圾都是倾倒在两省交界旺苍一侧的,因群众意见大,才在毛坝河镇一侧建了如今的垃圾场,前后相隔仅几十米远。该垃圾场占用的是毛坝河镇毛坝河村三组一村民的自留地,建于2008年,年久失修,新旧垃圾均未做任何无害化处理,雨水浸泡后的污水直接排入西流河,污染下游居民生产生活用水。

  影响两省的垃圾场就这样在边界盲区存在了十余年,源在上头,害在下游。依据相关规定,陕西省宁强县毛坝河镇人民政府对垃圾仓造成污染的行为有监管职责,该案应由宁强县人民检察院管辖。按照相关规定及旺苍县检察院与川陕两省四地检察机关、生态执法部门会签的《关于建立跨区域生态司法执法协作机制合力加强米仓山腹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12月21日,旺苍县检察院将该案及相关证据材料移送至宁强县检察院。

  为尽快消除污染源,切实保障民生,旺苍县、宁强县两地检察院商定,在后续案件办理中加强沟通协作,联合开展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推动毛坝河镇政府担当履职,确保米仓山腹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机制落地落实,推动区域有效治理无死角,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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