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出台查处“违建”新规,2021年元旦起施行

河池日报-头条河池客户端 2020-12-30 阅读量 4535

  12月29日下午,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河池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制定的《条例》已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市在城乡规划区内积极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但我市的违法建设存量仍然很大,特别是城中村大量的“违法建设”,因各种原因,至今尚未得到有效整治。同时,对新增的违法建设“零容忍”受现有执法程序限制,耗时过长,效率不高。违法建设的存在,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城市形象和社会稳定、引发安全隐患、浪费社会财富,成为我市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影响土地利用及环境资源的重要因素。由此,我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借鉴浙江、福建、云南以及广州、海口、南宁、桂林等省、市地方立法经验,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条例》。

  据悉,《条例》共四章三十八条,分为总则、防控和查处、法律责任、附则。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也将为我市进一步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推进美丽河池建设,进一步强化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龙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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