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广西交警向社会公布“十大危险驾驶行为”名单

南国早报客户端 2021-01-05 阅读量 568

  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对2020年1至11月份全区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筛选出广西“十大危险驾驶行为”“十大典型道路交通事故”名单,以警醒广大驾驶员。

  十大危险驾驶行为

  据统计,2020年1至11月,全区8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机动车肇事所致,主要肇事原因如下:

  无证驾驶 12.8%

  未按规定让行 11%

  酒后醉后驾驶 9%

  违法超车 4.5%

  违法会车 4.4%

  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4%

  违反交通信号 2.8%

  逆行 2.3%

  违法上道路行驶 2%

  超速行驶 1.7%

  十大典型道路交通事故

  南宁江南区“5·15”死亡5人事故

  来宾象州县“7·9”死亡5人事故

  南宁横县“7·12”死亡5人事故

  梧州高速“11·15”死亡5人事故

  桂林高速“3·12”死亡4人事故

  玉林市博白县“10·6”死亡4人事故

  玉林高速“8·22”死亡3人事故

  梧州苍梧县“7·6”死亡3人事故

  百色市隆林“10·24”死亡3人事故

  南宁马山县“3·9”死亡3人事故

  典型事故回放

  ■典型事故1

  玉林市博白县“10·6”死亡4人事故

  2020年10月6日,陈某驾驶桂K牌大货车行驶至G241线3427公里+500米倒车时,将车后盲区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连人带车碾压而过,造成4人当场死亡及摩托车损坏。

  事故原因:违法倒车,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货车超载,无证驾驶摩托车。

  ■典型事故2

  梧州高速“11·15”死亡5人事故

  2020年11月15日,一辆桂R牌的小车(车上人员共7人)由广东往藤县方向沿苍硕高速行驶,至S40苍硕高速46公里+550米处(藤县新庆段)时,碰撞在公路上停车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小车上5名人员当场死亡、2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原因: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典型事故3

  梧州苍梧县“7·6”死亡3人事故

  2020年7月6日,卢某驾驶桂D牌货车由贺州往梧州方向行驶至国道207线3669公里+300米(苍梧县梨埠镇清水村路段)处,车辆发生侧翻,侧翻过程中与两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接着撞上路边防撞墙,造成三车损坏,2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其中伤者经抢救无效于2020年7月10日死亡。

  事故原因: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超速行驶,机动车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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