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对环政发〔2020〕75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
环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08-31
2020年8月31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调整)的通知》(环政办发〔2020〕75号),以下简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调整)》,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和脱贫攻坚投入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80号)等文件精神,围绕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调整)。
二、起草过程
(一)2020年8月16日,由自治县财政局牵头,会同自治县扶贫办,研究讨论制定了2020年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调整),并报送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反馈意见后形成2020年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实施(调整)方案(送审稿)。
(二)2020年8月28日,提交自治县政府常务会(八届100期)讨论并通过。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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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环政发〔2020〕75号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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