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决定于1月下旬或2月召开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河池日报-头条河池客户端 2021-01-13 阅读量 2350
1月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育伟主持召开河池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及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于1月下旬或2月召开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河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河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河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大会筹备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围绕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认真起草大会的各项报告;认真做好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服务工作;认真做好代表出席会议、依法履职各项服务工作;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丹葵、吴家权、韦桂元、蒋向明,秘书长蓝瑞轩出席会议。副市长韦祖林,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韦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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