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县残联 2021-01-28

办证公示

  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4日(5个工作日)。请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县(市、区)残联反映。联系电话:8829537;联系地址:环江县残联办证窗口(邮编547199);举报邮箱:hjx_cl@126.com(县残联)、hcs_cl@126.com(上级市残联)。

  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附件:2021年1月22日-2021年1月28日残疾人办证公示表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月29日

  文件下载:

  1.22-1.28残疾人办证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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