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原副市长徐育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西日报 2021-02-01

近日

广西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发布通报

一批领导干部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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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港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徐育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贵港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徐育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徐育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掩盖违纪违法行为,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一桌餐”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调动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大搞权钱交易,在承揽开发工程项目、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变更土地性质、协调银行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育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给予徐育东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犯罪所涉财物及孳息随案移送。

  徐育东简历

  徐育东,男,汉族,1966年12月生,广西贵港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09—1988.07 广西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工商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88.07—1989.07 广西贵县工商局瓦塘工商所市管员;

  1989.07—1993.02 广西玉林地区贵港市瓦塘乡工商所副所长;

  1993.02—1995.05 广西玉林地区贵港市瓦塘乡工商所所长;

  1995.05—1996.05 广西玉林地区贵港市城中工商所所长;

  1996.05—1998.02 广西贵港市工商局覃塘分局副局长;

  1998.02—1998.04 广西覃塘管理区覃塘镇党委副书记;

  1998.04—1999.05 广西覃塘管理区覃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9.05—1999.09 广西覃塘管理区覃塘镇党委书记;

  1999.09—2001.04 广西覃塘管理区覃塘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1.04—2004.09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4.09—2006.07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6.07—2009.01 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委副书记;

  2009.01—2010.02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

  2010.02—2011.05 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2011.05—2011.06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委书记;

  2011.06—2015.02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委书记、贵港市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党工委书记;

  2015.02—2015.06 广西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港市港北区委书记、贵港市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党工委书记;

  2015.06—2016.06 广西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6.06—2016.09 广西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6.09—2020.10 广西贵港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0.10  被免去贵港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职务。

还有这些官员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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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黄碧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批准,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对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黄碧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指定管辖,河池市监察委员会对黄碧海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黄碧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在房地产开发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

  黄碧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为官不廉,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受贿索贿,贪婪成性,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会研究并报集团公司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黄碧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由河池市监察委员会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河池市纪委监委)

  黄碧海简历

  黄碧海,男,壮族,1968年12月生,广西大化人,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

  1991.07—1994.06  大化瑶族自治县畜牧水产局技术员;

  1994.06—1996.06  大化瑶族自治县畜牧水产局禽品种改良站副站长;

  1996.06—1996.11  大化瑶族自治县流水乡乡长助理;

  1996.11—1999.04  大化瑶族自治县流水乡副乡长;

  1999.04—2002.03  大化瑶族自治县科技局副局长;

  2002.03—2002.07  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计划局副局长;

  2002.07—2003.03  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委办副主任;

  2003.03—2003.07  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委办副主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兼);

  2003.07—2006.09  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委办副主任,县招商促进局局长、党组书记,县对外开放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06.09—2009.12  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党委书记;

  2009.12—2014.03  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14.03—2014.04  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委常委;

  2014.04—2019.06  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9.06—2021.01  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苍梧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世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苍梧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世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梧州市纪委监委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近日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贵港市覃塘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闭豪伟接受审查调查

  据覃塘区纪委监委消息:覃塘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闭豪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覃塘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外,因滥发津补贴、私车公养、

违规为子女操办婚宴等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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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领导干部被通报

  钦州市钦南区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犀牛脚工商所所长刘振旺利用职务便利虚报燃油费问题。2012年5月至2015年12月,刘振旺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开执法用车燃油发票的方式报销燃油费32544.28元,用于支付接待费用和个人开支。2020年11月,刘振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崇左市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崇左市饮食服务公司领导滥发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期间,崇左市饮食服务公司经理许配林、副经理刘建宁、覃娇丽、何月兰等领导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公司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等应由个人缴纳部分却使用公司集体资金代缴一部分;违规发放降温补贴、公休假补助,同时存在为近亲属谋取私利等问题。2020年11月,许配林和刘建宁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月兰受党内警告处分,覃娇丽受通报批评处分。所有违纪款予以收缴。

  2、宁明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黄彩私车公养、违规领取补助、公款报销私人手机和家庭固定电话通讯费等问题。2013年8月至2019年3月,黄彩在担任宁明华侨农场党委书记(其间2013年10月至2015年1月兼代理宁明华侨农场场长,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兼任宁明华侨农场场长)期间,用公款为其私家车加油、违规列支出差补助、违规报销个人手机以及其家用固定电话费等共计3.1万余元。另外,黄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黄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影响期一年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上交国库。

  3、龙州县水口镇共和村党总支部委员黄启锋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问题。2018年12月26日,黄启锋违规为其儿子黄某某在水口镇共和村那造屯家中操办婚宴,共设宴席40桌,约300人参加。黄启锋身为中共党员、共和村党总支部委员、那造屯党支部书记,违反廉洁纪律,邀请管理对象参加宴席,超标准操办宴席。2020年12月,黄启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丨广西纪检监察网、廉洁梧州、钦州纪检监察网、贵港纪检监察网、崇左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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