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期间南宁空气质量优良

南宁新闻网 2021-02-19

“南宁蓝”成邕城一张靓丽名片 记者程勇可摄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 黎兆齐)今年春节期间,南宁市继续设置燃放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和限放区。昨日,记者从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南宁市空气质量以优良天为主,除了正月初一轻度污染外,其他天都是优良天气。

  2月11日(除夕)22时许,记者走访良庆区凤凰路、平乐大道等烟花爆竹限放区,看到一些市民正在烟花爆竹临售点挑选购买,在一些住宅小区大门外及空旷处有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12日0时刚过,“噼里啪啦……”燃放烟花爆竹的多了起来,至0时30分左右,烟花爆竹声才逐渐消停。另据公安机关通报,今年春节期间在南宁市主城区禁放区,仍有个别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如,2月11日20时许,陈某在兴宁区大鸡村崇高小学后门空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依法对陈某处以罚款100元;2月12日0时许,周某某在青秀区凌铁村114号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今年春节期间,南宁市空气质量环境如何?昨日,记者从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南宁空气质量以优良天为主,除正月初一是轻度污染外,其他天都是优良天。正月初一的轻度污染,与除夕和初一燃放烟花爆竹有很大关系。

  此外,从2月11日9时,南宁市启动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要求加大对大气环境敏感片区内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道路等的冲洗保洁力度,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3次,保持道路整洁常湿;除夕子夜开展专项禁燃行动,在11日22时至12日1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在烟花爆竹禁燃区内特别是各大气环境敏感片区进行联合巡查,严格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假期结束,针对有些市民和企业有开年、开工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南宁市生态环境部门提醒,严守规定做文明实践者,自觉遵守《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在限放区内少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让“南宁蓝”继续常驻绿城,成为首府南宁一张靓丽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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