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注意!无证从事网约车服务,将被罚1万~3万元
一些乘客通过非法网约平台约车,殊不知,这些网约车多是无证经营,存在安全隐患。春节期间,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南宁火车站、南宁火车东站及周边路段非法营运网约车进行重点检查,仅2月22日至25日,共查处12起网约车非法载客案件。
▲执法人员在火车东站对乘客进行调查询问。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供图
2月23日上午10时许,一辆桂A牌号小型普通客车出现在火车东站西进站平台,执法人员上前要求该车司机出示相关证件,司机拒绝,还多次使用手机对执法人员进行拍摄并口头威胁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立即向铁路公安部门报警,并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完成了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立即向铁路公安部门报警,并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完成了调查取证。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供图
经调查,该车司机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接单,搭乘1名乘客从龙门水都风景区到火车东站,并收取乘客运费。目前,该车已被执法人员依法暂扣。
2月24日上午11时许,一辆桂A牌号的小轿车通过某平台接到订单,搭载3名乘客从南宁市鑫和时尚商务宾馆到火车东站,到达目的地后该车司机按平台显示的金额收取了乘客运费。
执法人员上前检查时,该车司机无法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相关证明,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同样依法对该车进行了暂扣。
2月25日上午,火车站周边一辆白色小轿车走走停停,像是在兜客,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车进行检查。车上乘客表示其家人通过网约车平台为其预约到该车,乘车从金悦澜湾前往火车站,已通过平台支付了运费。检查中,该车驾驶员向执法人员出示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并未能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执法人员在火车站对车辆进行检查。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供图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驾驶员,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活动必须同时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应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网约车平台接单载客。未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上路经营,一经查处将面临1万元~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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