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砍伐绿化树木,南丹一店主被罚
河池日报-头条河池客户端 2021-04-20
4月18日,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逻时,发现丹东路路段人行道一处城市绿化树被擅自砍伐。
经调查核实,系该路段一店面在升级改造过程中,因门前的城市绿化树生长茂盛,部分树枝遮挡了门店招牌,便擅自砍伐修剪绿化树树枝。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园林所技术人员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未经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擅自砍伐、修剪城市绿化树木,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经现场依法取证后,根据《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给予了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擅自砍伐、毁坏城市绿化树木属违法行为,大家应自觉提高爱绿、护绿意识,共建绿色、美丽、生态的家园。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通讯员 王银麟 欧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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