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发布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养殖业)遴选的公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06-02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养殖业)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1个养殖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环江县内的养殖场、专业合作社。

  二、遴选程序

  (一)申请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水产畜牧兽医站、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同意后报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审批。

  (二)提交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讨论,同意后方可认定为养殖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一)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在10年以上。

  (二)基地要有一定的养殖规模或较好的后续发展能力,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2021年我县主推技术为“高架网床环保猪舍”,示范基地要具有示范、推广主推技术的条件及技术服务能力,能够开展主推技术观摩学习、示范展示活动,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

  (四)建立完善基地规章制度、技术示范和培训档案等,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一)基地要对主推技术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录、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二)基地要推广1项主推技术,年内举办1期以上总数不少35人的观摩学习或技术展示活动。

  (三)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定好推广方案,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县农业主管部门。

  (四)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在土地租用及整理,试验示范成效展示、技术宣传,技术咨询,组织开展培训观摩,补助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所需的农业投入品、机库棚,以及标牌制作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贴。

  六、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报送材料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土地流转协议(或自有土地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请于2021年6月15日下午下班前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覃水平   联系电话 13788083198

  特此公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日    

  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请表

  

  

养殖场名称
建场时间
养殖场地址
养殖规模
业主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养殖场简介(目前生产情况、主推技术及辐射带动情 况、下步示范推主推技术、开展观摩培训的规划等)
申请人承诺本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按照规定和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推荐意见                               (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乡镇人民政府推荐意见                               (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审批意见                             (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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