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政办发〔2020〕82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2020年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桂粮办发〔2020〕15号)及广西“优质粮食工程"三年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计划
2020年全县农户科学储粮仓建设计划共1万套,为全县1万户贫困户每户配置一套科学储粮仓 (已配置的不再安排),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各乡镇实施计划详见附件1)
二、资金管理
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全额出资。资金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三、组织机构
为使农户科学储粮建设工程项目顺利推进,成立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卿红军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谭梦觉、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蒋俊为副组长,成员由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覃伟茂同志以及各乡(镇)分管的副乡(镇)长组成,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农户科学储粮建设工程项目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项目建设工作。结合精准扶贫,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建设,是落实国家惠农强农政策,促进农民增产增收、节粮减损、保障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各项目乡(镇)和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粮食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办法》(国粮办展〔2011〕 184号)要求,切实做好工作计划和安排,明确责任分工,把任务落实到人,切实把农户科学储粮这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为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成,各乡(镇)要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及科学储粮宣传工作,确保农户了解相关政策。要抓紧组织编制粮仓分配方案(名单)。并按要求在实施项目的乡(镇)或村屯张榜公示配置科学储粮仓的农户名单,接受群众监督,组织签订协议(见附件2)。请各乡(镇)于2020年5月18日前落实发放农户名单。全县项目力争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发放。
(三)做好协调和发放。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各乡(镇)要相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协助粮仓生产供应企业将粮仓运送至实施项目的行政村,并负责验货接收,组织参与项目的农户凭协议书领取粮仓。
(四)工作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按要求对粮仓进行登记、编号,建立农户粮仓电子档案并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档案填报采用表格形式(表格模板由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规划建设与安全仓储处提供),各乡(镇)将本项目有关资料,包括张榜公示的照片和协议书等统一交由县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存档。县扶贫办负责协助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各乡(镇)报来的发放科学储备仓贫困户名单进行审核。
(五)配合做好售后服务。本项目选定广西粮油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理、建立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体系。对农户进行技术服务。各项目乡(镇)配合做好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六)组织验收工作。粮仓全部逐户到位并投入使用后,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乡(镇)组织逐户现场验收,同时报送专项验收报批表(附件3)。
附件: 1.2020年农 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计划表
2.农户科学储粮仓购置协议书
3.农户科学储粮专项验收报批表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印发 |
附件1
2020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表
序号 | 项目乡(镇) | 建设规模(套) | 投资计划(万元) |
合计 | 10000 | 450 | |
1 | 大才 | 76 | 3.42 |
2 | 思恩 | 436 | 19.62 |
3 | 水源 | 984 | 44.28 |
4 | 洛阳 | 800 | 36 |
5 | 大安 | 154 | 6.93 |
6 | 长美 | 421 | 18.945 |
7 | 川山 | 2010 | 90.45 |
8 | 下南 | 310 | 13.95 |
9 | 明伦 | 1530 | 68.85 |
10 | 东兴 | 780 | 35.1 |
11 | 龙岩 | 1291 | 58.095 |
12 | 驯乐 | 1208 | 54.36 |
注: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有关规定,每套农户科学储粮仓单仓最高控制价450元/套。
附件2
农户科学储粮仓购置协议书
协议编号: (2020]
号
甲方: 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联系电话:
乙方(购置者)
姓名: 身份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协议内容
为保证农户科学储粮项目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领用农户科学储粮仓( JSBZ-015彩钢板组合仓,以下简称“粮仓")。
二、甲方原则上在2020年底前将粮仓发放到项目的行政村,乙方提货同时提交本协议。
三、甲方责任
(一)负责建立受益农户档案资料录入及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生产厂家按时供货。
(三)负责对乙方科学储粮技术培训,为乙方提供科学储粮技术指导。
(四)负责协调组织对粮仓进行验收。
四、乙方责任
(一)按甲方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领取粮仓。
(二)配合甲方对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建设进行调研检查、提供相关数据及竣工验收。
(三)五年内不变卖领用的粮仓。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字时间:
附件3
农户科学储粮项目验收报批表
申请请验收单位: (公章)
县级验收结果 | ||
( )年度计划(套) | ||
实际完成数量(套) | ||
完成比例(%) | ||
落实资金(万元) | ||
其中:中央投资补助(万元) | ||
省级财政资金补助(万元) | ||
地级财政资金补助(万元) | ||
县级财政资金补助(万元) | ||
农户自筹资金(万元) | ||
单仓中标价格(元/台) | ||
实际完成投资(万元) | ||
资金专账管理账号 | ||
制作单位 | ||
监理单位 | 广西粮油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
技术服务单位 | 广西粮油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
技术培训人数(人) | ||
农户验收比例(%) | ||
自查验收合格率(%) | ||
专项建设完成日期 | ||
自查验收日期 | ||
自验结论与验收申请 |
备注:另附项目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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