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政办发〔2020〕82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05-14 阅读量 315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桂粮办发〔2020〕15号)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特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相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计划

  2020年全县农户科学储粮建设计划共1万套,为全县1万户贫困户每户配置一套科学储粮仓,贫困户耕地面积要达3亩以上(已配置的不再安排),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二、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全额出资。

  三、实施范围及对象

  范围:全县12个乡(镇),对象是我县贫困户(已配置的不再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项目建设工作。结合精准扶贫,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建设,是落实国家惠农强农政策,促进农民增产增收、节粮减损、保障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

  (二)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各乡(镇)要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及科学储粮宣传工作,确保农户了解相关政策。要抓紧组织编制粮仓分配方案,并按要求在实施项目的村屯张榜公示配置科学储粮仓的农户名单,接受群众监督,组织签订协议。各乡(镇)于2020年5月18日前落实发放农户名单。全县项目立争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发放。

  (三)做好协调和发放。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各乡(镇)要相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协助粮仓生产供应企业将粮仓运送至实施项目的行政村,并负责验货接收,组织参与项目的农户凭协议书领取粮仓。

  (四)按要求填报和整理档案。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按要求对粮仓进行登记、编号,建立农户粮仓电子档案。档案填报采用表格形式,各乡(镇)将本项目有关资料,包括张榜公示的照片和协议书等统一交由县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存档。

  (五)配合做好售后服务。本项目选定广西粮油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理、建立农户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体系、对农户进行技术服务。各项目乡(镇)配合做好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六)组织验收工作。粮仓全部逐户到位并投入使用后,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乡(镇)组织逐户现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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