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政办发〔2019〕99号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治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 背景依据
环政发〔2019〕99号《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河池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处置涉及跨乡(镇)行政区域的,或者超出事发地
乡(镇)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中型、小型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
三、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县党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辖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事发地人民政府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四、制定《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意义
对突发地质灾害及时作出响应和处置。避免突发地质灾害扩大或升级,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全社会的居安思危、积极防范地质灾害的意识。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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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政办发〔2019〕99号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治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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