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荣获2018年第二批河池市现代特色农业县级示范区和2019年河池市现代特色农业县级示范区市级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0-05-11 阅读量 360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2018年第二批河池市现代特色农业县级示范区的决定(河政发〔2018〕46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2019年河池市现代特色农业县级示范区的决定(河政发〔2020〕1号)》、《河池市财政局关于关于下达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河财农〔2020〕4号)》等文件精神,我县2018年获认定的河池市第二批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2个和2019年河池市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1个共获得市级财政奖励补助资金60万元。依据《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农〔2016〕230号)和《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环政办发〔2017〕10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现代特色农业发展的实际,现将市级财政奖励补助资金60万元项目安排公示如下:

  一、分配给2018年度我县获认定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红桔产业示范区20万元奖补资金用途。用于示范区经营主体环江盛霖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垫资建设水果分装中心基础,共投资21.5万元,将市级奖补资金20万元以先建后补的方式奖补示范区经营主体,不足部分由经营主体环江盛霖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解决。

  二、分配给2018年度我县获认定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牛角寨森林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20万元奖补资金用途。用于示范区经营主体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生态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垫资建设园区内铺设游览步道木栈道(二段)建设,共投资20.7万元,将市级奖补资金20万元以先建后补的方式奖补示范区经营主体,不足部分由经营主体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生态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解决。

  三、分配给2019年度我县获认定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香菇产业示范区20万元奖补资金用途。用于示范区经营主体环江红鑫专业合作社已垫资建设园区安山基地钢架大棚以及出菌物资建设,共投资20.12万元,将市级奖补资金20万元以先建后补的方式奖补示范区经营主体,不足部分由经营主体环江红鑫专业合作社自筹解决。

  现予公示,公示期10天(2020年5月11日--5月21日)。如对项目安排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向环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内容必须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地址:环江县思恩镇桥东路68号,邮编:547100,联系电话0778-8821491,邮箱:hjnync999@163.com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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