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县明伦镇雅京村旱改水2019年度社会评价承诺公示
一、“旱改水”定义
旱改水:在农田建设时,将旱地改造为水田。
二、政策依据
1、《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
2、《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补充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 号)
三、实施条件
1、项目选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滩涂围垦规划等有关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2、实施提质改造的耕地必须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来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确认的旱地、水浇地以及历史形成的已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林地等。
3、项目区周边水源能满足改造水田的灌溉要求。
4、项目区土壤或者通过客土回填、土壤改良等措施的土壤能满足改造水田要求,土壤质地均匀,应为壤土、粘壤土、沙壤土、粘土。
5、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土地权属人和土地承包人无异议。
6、具备一定的交通条件,可满足进出项目区运输要求。
7、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民意,确保提质改造耕地能够及时耕种,及时发挥效益。
四、建设内容
1、土地平整改良工程。对相对集中连片、地面起伏较小的地块进行平整和畦田化改造,加强土壤地力培肥,达到格田成方、田面平整,方便机械耕作,利于水土资源高效利用。
2、农田水利工程。按照全面配套、综合治理的要求,统筹安排农田灌排基础设施建设,在加强引水河道疏浚、引水水库、山塘清淤、泵站提水工程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建设田间灌溉渠道、排水沟道及桥、涵、闸、站等配套建筑物。
3、机耕道路工程。根据农机作业和农产品运输要求,新建、改造和维修田间机耕路与生产道,完善路桥等设施。
五、为什么我县要实施旱改水项目
1、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耕地占补平衡对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占用耕地的补救作用,大力发展旱改水,通过耕地补该结合,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2、旱改水提质改造项目收益。旱地荒废多年,通过实施旱改水工程,增设路网和水利灌溉渠道,可以改善种植条件、提高耕地质量达到建设高标准农田目的,为村民增加收益,助力脱贫。
3、我县旱改水提质改造项目的发展潜力。经过前期对我县12个乡镇的旱改水潜力调查工作,发现我县大约有10000亩旱地可改造成水田。水田多,发展空间大,可以进行有效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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