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司法厅厅长雷震就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接受人民网专访
国际在线 2020-06-23 阅读量 562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雷震就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接受人民网专访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雷震接受人民网专访。王功孝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雷震接受人民网专访。王功孝摄
6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厅长雷震接受人民网专访,结合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就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效、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以及准备采取的举措作全面介绍。
据了解,社区矫正是针对被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罪犯,不需要对他们实行入监服刑,而让其在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生活的情况下,在社区进行服刑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0年7月1日实施。(人民网南宁6月19日电 王功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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