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政办发〔2020〕62号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04-15 阅读量 267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进一步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3〕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桂财金〔2020〕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金〔2020〕27号)等文件精神,为统一布置和做好我县2020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计划及制度。

  二、文件的意见采纳

  为做好我县2020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2020年3月24日上午,在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室,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我县2020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会议,自治县财政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水果发展中心)、林业局、糖业发展中心、人保财险环江县支公司、太保财险环江县支公司、北部湾财险环江县支公司等单位负责人或业务人员参加会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谭梦觉主持会议。会议主要议程:一是总结我县2019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二是传达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三是拟定我县2020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目标任务。会议形成以下统一意见:

  (一)2020年,我县继续开展水稻、玉米、油菜、糖料蔗、能繁母猪、育肥猪、肉牛、公益林、商品林保险等9个中央财政补贴险种,柑橘、桑蚕、林木种苗保险等3个自治区财政补贴险种保险工作。根据我县农业产业现有规模,适当提高我县农业保险险种投保计划,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县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计划,负责拟定我县2020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计划。

  (二)我县2020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仍拟定为人保财险环江县支公司、太保财险环江县支公司、北部湾财险环江县支公司等3家保险机构。

  (三)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我县农业产业现有规模、承保机构近几年的工作绩效,拟定承保机构2020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险种承保的乡(镇),各承保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在负责的区域内开展承保工作。

  (四)2020年公益林保险投保计划暂不分配。为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确保全面完2020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任务,2020年11月底,由自治县财政局、林业局负责对承保机构完成除公益林保险之外的各项险种承保和理赔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分配公益林保险承保任务和承保区域。

  1.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职责,强化承保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规范。

  2.由自治县财政局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和2020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会议形成的统一意见,依据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2020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计划和承保乡(镇)意见,起草我县开展2020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文件,报送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

  三、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

  文件提出,我县2020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目标任务是:水稻种植投保15万亩、玉米种植投保7.1万亩、油菜种植投保1.28万亩、糖料蔗种植投保4.2万亩、公益林投保240万亩、商品林投保72万亩、能繁母猪养殖投保0.24万头、育肥猪养殖投保2.6万头、肉牛养殖投保0.85万头、柑橘种植投保10.39万亩、林木种苗种植投保0.0338万亩、桑蚕养殖投保0.5万张。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的主要内容有:2020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内容、工作计划、工作要求。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内容。执行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国家级贫困县保费补贴险种、保险金额、保险费、保费分担比例政策。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计划。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我县2020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计划,行业主管部门和承保机构按照项目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财政和林业部门对承保机构完成除公益林保险之外的各项险种承保和理赔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分配2020年度公益林保险承保任务和承保区域。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承保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投保工作;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工作。

  五、文件涉及范围

  文件涉及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保险机构等部门和单位,惠及全县广大农民群众和种养专业户。

  六、文件提出的惠民利民举措

  文件提出,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财政配套补贴资金及农户保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有效减轻贫困县县级财政、广大农民群众和种养专业户负担;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险种保险金额标准,使投保户得到更多的保险赔付;有效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保尽保政策,全面保障贫困户农业生产经营因灾损失;鼓励保险机构聘请贫困户家庭成员为协保、协赔员,增加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减轻广大农民群众和种养专业户灾害损失,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惠民利民举措。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4月1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环政办发〔2020〕62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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