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政办发〔2019〕59号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07-03 阅读量 301

  

 

  

环政办发〔2019〕59号 关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进一步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3〕55号)、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保监委广西监管局《关于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扶持力度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通知》(桂财金〔2018〕37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桂财金〔2018〕84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配套项目计划的通知》(桂财金〔2019〕2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和金融服务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防范生产风险意识,降低农业生产灾害损失,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农民稳定增收。

  二、文件的意见采纳

  为做好我县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2019年3月21日下午,在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室,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我县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会议,自治县财政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糖业局、水果局、核桃局、人保财险环江县支公司、太保财险环江县支公司、北部湾财险环江县支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或业务人员参加会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骆保怜主持会议。会议主要议程:一是总结我县201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二是研究制订我县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目标任务。会议决定:

  (一)2019年,我县继续开展水稻、玉米、油菜、糖料蔗、种植保险,能繁母猪、育肥猪养殖保险,公益林、商品林保险等8个中央财政补贴险种,柑橘、油茶、核桃种植保险、肉牛养殖保险等4个自治区财政补贴险种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主管部门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县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配套项目计划,结合实际,负责制订我县201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配套项目计划。

  (二)我县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仍选定人保财险环江县支公司、太保财险环江县支公司、北部湾财险环江县支公司等3家保险机构。

  (三)主管部门根据我县农业产业布局、保险机构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确定承保机构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险种承保的乡(镇)区域,各承保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在负责的乡(镇)区域内开展承保工作。

  (四)2019年公益林保险承保乡镇区域和投保计划暂不分配,2019年11月下旬,由自治县财政局、林业局根据保险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其他险种绩效考评情况,统筹安排公益林保险计划,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五)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职责,加强保险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规范。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会议决定,采纳主管部门提出的2019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计划和保险机构承保乡(镇)区域的意见,形成了文件的主要内容。

  三、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

  文件提出,我县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目标任务是:水稻种植投保16.62万亩、玉米种植投保6.66万亩、油菜种植投保0.15万亩、糖料蔗种植投保4.27万亩、公益林投保243万亩、商品林投保40万亩、能繁母猪养殖投保0.3万头、育肥猪养殖投保0.5万头、柑橘种植投保4万亩、油茶种植投保3万亩、核桃种植投保2万亩、肉牛养殖投保0.2万头。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的主要内容有:201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政策、工作计划、工作要求。

  五、文件涉及范围

  文件涉及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保险机构等部门和单位,惠及全县农民群众、种养专业户。

  六、文件提出的惠民利民举措

  文件提出,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财政配套补贴资金及农户保费由自治区财政承担,有效减轻贫困县级财政、农民群众和种养专业户负担;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险种保险费标准,进一步减轻农民群众和种养专业户灾害损失,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惠民利民举措。

  源文件(环政办发〔2019〕59号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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