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政办发〔2019〕100号关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06-25 阅读量 313
环政办发〔2019〕100号关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工作方案政策依据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基建〔2019〕9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9〕4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工作方案。
二、治理的目的和意义
聚焦我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优化教育资源合理配置,依法依规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定,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长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齐心协力,针对城镇小区幼儿园配建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完成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治理工作,有效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我县学前教育的需求。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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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政办发〔2019〕100号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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