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累计向自愿缴存人员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000余万元

河池网 2020-08-13 阅读量 1378

8月13日,记者从河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1月至7月,我市新增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人员1770人,新增缴存金额1713.15万元,发放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62笔1778.9万元。

2017年11月,我市印发《河池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正式允许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只要居住河池境内,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个人意愿,选择自由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灵活选择缴存基数和比例。缴存满一年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与单位职工一样待遇的优惠利率。

近年来,我市着力破解新市民住房难题,通过调整缴存政策、拓展宣传渠道、优化业务流程、强化部门联动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全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大力推进新市民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让新市民更加灵活缴存公积金,使更多新市民享受优惠政策,越来越多的市民通过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现 “安居梦”。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全市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3097人,缴存金额3133.23万元;累计向自愿缴存人员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54笔共4122.5万元。

0人点赞

相关推荐

环政办发〔2020〕26号
政府办|2020-03-10
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为“控辍保学”开启法治护航
广西新闻网|2020-05-29
环政办发(2020)72号关于成立“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