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传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环江在行动原创
环江融媒体中心 2020-09-24 阅读量 1690
9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调研组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情况调研。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政协副主席谭孔孙陪同调研。
少数民族语言——壮文
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颁布执行以来,环江县高度重视,多方式、多渠道对《条例》进行大力宣传;加强对单位壮汉两种文字的推广使用和管理,在政府官方网站以及单位标牌同时使用汉语和壮语名称;支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网站和新兴传播载体有序发展,积极兑现相关优惠政策,推进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创新发展。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河池市民宗局领导、环江县领导谭孔孙分别汇报市、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调研组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条例学习好、运用好、落实好;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和方法,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方案,推动《条例》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宏伟蓝图做出积极贡献。
环江融媒体中心
调研组到环江融媒体中心了解工作情况
调研组到清潭小学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还到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思恩镇清潭小学了解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宣传部、教育局、文广体旅局等相关单位领导陪同调研。
来源:环江融媒体中心 记者蒙良德 劳志聪(见习)值班编辑:韦丽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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