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他人开宝马 宾阳一派出所副所长借机索财14万

南国早报 2020-10-01 阅读量 382

  看到他人开宝马,南宁宾阳一派出所副所长竟借机索财14万!

  4年多前,蒋某借了一辆宝马车赴朋友饭局,就被南宁宾阳县城北派出所原副所长华某盯上,被强行索取14万余元…

  男子饭局上被警方带走

  2016年5月18日,蒋某向朋友借了一辆宝马5系小车,前往宾阳县一饭店赴约吃饭。席间,突然闯进了七八名男子,将他和7名朋友带走。

▲事发饭店

  第二天中午,蒋某被放出后得知,自己之所以被民警带走,是因为当时吃饭的人里,有人涉嫌电信诈骗。更让他震惊的是,他是被家人花巨资“捞”出来的。

  蒋某的父亲回忆道,他们通过关系找到阮某,对方称“用钱打理”可以把蒋某“捞”出来。蒋父给了14.55万元,才把儿子和宝马车从城北派出所“捞”出。

  被盯上只因开豪车赴约

  2018年9月10日,华某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宾阳县监察委员会。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华某与上述蒋某被抓事件有关。

  当时,城北派出所在配合广东警方办理网络诈骗案件,华某以办案民警的职务便利,放任、纵容社会人员廖某、阮某等人在城北派出所区域内采取威胁、恐吓手段,向蒋某家属索取钱款14.55万元。

  其中,华某分得5万元,廖某分得4.55万元、阮某分得2万元,其他人员分得3万元。

  2020年9月29日,办理该案的宾阳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葛英茂介绍:蒋某平日在家主要是种田、搞养殖,华某等人当天见到其开的是宝马5系小车,抱着农民开豪车、钱款肯定来历不明的想法,遂对其家属进行恐吓、敲诈。

  经查,这还只是华某敛财的冰山一角。华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电信诈骗案中,非法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财物32万余元。

  今年7月,华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宾阳县监察委员会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蒋某没有违法行为,与违法犯罪人员也没有关联,根据《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将14.55万元退还给蒋某。

▲宾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将被侵占的钱款返还给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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