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惩戒名单1371人 南宁严厉打击非法买卖“两卡”

南宁日报 2020-10-18 阅读量 1182

  公布惩戒名单1371人!南宁警方严厉打击非法买卖“两卡”

  10月17日,南宁市公布1371名非法出售、出租、出借“两卡”惩戒名单,其中包含首批1115个非法出售、出租、出借电话卡以及256个非法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的单位和个人。南宁“断卡”行动开启惩戒!

  当前,大量“实名不实人”银行卡、电话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给公安机关追查和打击带来巨大困难。今年10月10日起,南宁市全面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短短数日,抓获一批贩卖“两卡”人员,有力震慑了该类违法犯罪。“断卡”除了严厉打击治理,还有一项有力措施是惩戒。

1115人列入手机卡办理黑名单

惩戒对象

  南宁市公安局联合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南宁分公司、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南宁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南宁分公司等单位,对我市1115名因非法买卖电话卡涉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人员、涉案通信工具登记人员和单位联合实施惩戒。

  其中男性809人,占72.6%,女性306人,占27.4%;18岁以下的49人,占4.4%;18-30岁645人,占57.8%,31-40岁164人,占14.7%,40岁以上257人,占23%。

惩戒内容

  被惩戒人员相关信息被录入南宁市办理手机卡黑名单系统,名下保留1张手机卡,其他所有手机卡暂停使用,且相关被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办理手机卡复通业务,不得注销原手机卡,不得新开手机卡。

(部分惩戒名单)

  解读:再没机会豪气地说:“我换了个号码”

  被惩戒对你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呢?只给你保留一个手机号码,你想换个号?不行!你想新办一个号?不行!

256人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相关业务

惩戒对象

  南宁市公安局对涉及我市的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256个单位和个人已开展处置并报上级公安机关部门进行处理。

惩戒内容

  受惩戒的个人5年内将被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将上述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部分惩戒名单)

  解读:现金不离身的5年,不能网购的5年

  受惩戒对你个人有什么影响?被惩戒的5年内,你回到了没有网络支付的“旧社会”,微信支付?没有!支付宝支付?没有!其他网络支付?通通都没有!所以身上要备足现金,眼睁睁看着别人掏出手机“嘀”一声付款完毕。更让你难过的是,被惩戒的5年内,想网购?不行!只能找人代购,最好别人愿意收你的现金,如果别人不愿意,每请人代购一次你都得跑去银行柜面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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