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政办发〔2020〕156号
政策制定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快推进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9〕24 号)
河池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里规定: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
(二)全面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
(三)创新全市农业信贷担保服务。
三、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县(区)财政部门根据业务发展 情况,安排相应规模的资金,作为资本金注入自治区级农业信贷担 保机构,增强资本金实力,形成与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相匹配的资本金规模。各县(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 定的资金,对积极参与当地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进行补助,确保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二)建立财政、担保协同支农机制。
(三)完善全市农业信贷担保相关配套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 推乡村振兴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
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相关部门
要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管理和指导,有效防范风险。
(三)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农业信
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和督促力度,将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推进情 况作为安排相关支农资金的重要参考因素。金融监管部门要改进银 行绩效考核和风险问责机制,在风险可控基础上,提高对“三农” 融资担保贷款的风险容忍度,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全市农业信贷 担保工作作为对银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重点考核其农业信贷担 保业务规模、履行风险分担责任、利率优惠、办理时效等。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正面宣传力度,及时对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和理论研讨,提高全社会对农业信贷担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积极采取措施,广泛宣传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政策要求和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影响力。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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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环政办发〔2020〕156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推进全县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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