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100元互助金,最高可获50万元补助……我市恢复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河池日报-头条河池客户端 2020-10-27 阅读量 7206

近日,记者从河池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会议获悉,为提高广大职工抵御重大疾病等社会风险的能力,弘扬“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精神,减轻患病职工家庭的经济负担,我市恢复启动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也就是说,凡是参加广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只需每年向工会组织交纳100元互助金,就可以帮助一个患病住院或身故家庭,而当自己患病住院时,也可获得最高50万元的补助。

图为一单位工会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已成为我市工会组织的民生工程。早在2004年5月,按自治区总工会相关部署,我市总工会每年将互助保障工作纳入工会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并开展了各种竞赛活动,最大限度地动员在职工会会员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职工参保覆盖面逐年扩大,从第一年2万多人参保,发展到目前一年近11万人参保。据统计,全市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职工已达116.16万人次,共收缴互助费4475.97万元,有1.75万人次申请补助,共发放补助金5002万元,帮助了1.6万多名患病职工减轻医疗负担。同时,还为部分职工开展免费体检活动,有效地减轻了患病职工的医疗负担,缓解了企业的压力。

  今年,自治区总工会对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进行了改革,印发了《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试行办法》,从9月1日起恢复启动了新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重点在补助办法、参保费用和缴费时间三个方面,明确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新政策。

  在补助办法方面,新政策实行分级累进制补助办法,对患病职工按个人住院费负担轻重设置递次补助比例,凡职工生病住院的,对所有住院费用扣除各种已获得报销费用后,自费部分再给予二次报销补助或身故补助,患病职工个人住院费负担越重,补助比例越高,补助金额越大,最高补助比例高达95%,每个保障期限内最高可给予50万元补助,防止职工家庭因大病重病致贫。同时,参保职工单次住院自付部分补助基数超1000元以上,依然可以得到30%至95%的补助。这体现互助保障活动保大病重病的宗旨和普惠性特点。对身故的,仍实行一次性5000元补助金。

  在参保费用方面,每个职工每年的保费为100元,比原来提高了30元。此举主要是考虑全区统筹收支平衡问题,为职工持续办实事和好事。

  在缴费时间上,参保职工从原来随时参保缴费,改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10日统一缴纳第二年的费用。这样更有利于对互助保障活动进行收支管理,更好地方便职工享受医疗保障服务,让参保职工感受到工会组织大家庭的温暖,感受到党和政府对职工群众的真情关爱,向职工传递发展的信心与决心,团结和凝聚广大职工。

  此外,参保职工如果需要提交住院医疗补助申请,应在办结出院手续之日起120天内提出,身故补助申请应在参保会员身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提出,否则不予补助。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李婷婷 通讯员 韦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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