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静华率自治区人大执法检查调研组到河池市开展专题调研

河池日报-头条河池客户端 2020-10-28 阅读量 1323

  10月26日至2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静华率执法检查暨调研组,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和革命文物保护调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宋震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河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育伟一同检查调研。

  河池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有不可移动文物107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8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94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742处。

  我市革命文物遗址中,被列入国家、自治区、县市三级文物保护单位共7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5处。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一法一条例”知晓率。同时,我市积极争取落实文物保护经费,强化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实施重点文物抢救维修工程,实施博物馆建设及改造提升工程,规范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和利用,落实文物执法监管和法律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文物利用,取得显著成效。此外,我市还加大资金投入,依托革命文物打造宣传阵地,利用革命文物打造旅游景区,进一步加大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力度。

座谈会现场。

  在26日下午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杨静华充分肯定我市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和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杨静华指出,要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的政治自信、历史自信和文化自信。她说,文物传承灿烂文明和历史文化,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统筹做好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杨静华要求,要不断探索依法保护、利用文物的有效途径,采取更加严实措施,落实文物保护的责任,严厉打击盗取、损坏文物等违法行为。同时,全面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文物保护基地打造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调研期间,执法检查暨调研组一行分别深入金城江区红七军标语楼、河池文庙、中国红军第七第八军河池整编阅兵纪念馆,东兰县铜鼓博物馆、劳动小学旧址、列宁岩、魁星楼、韦拔群故居,巴马瑶族自治县红七军二十一师师部旧址等实地检查调研。

  座谈会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陆海生汇报我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赵跃宇、方芳,自治区文物局副局长顾航参加检查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丹葵陪同调研。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首席记者 韦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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