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购物需冷静!广西消委会提醒防范购物套路

南国早报客户端 2020-10-30 阅读量 1046

  今年的“双十一”即将到来,目前各大电商平台和商家正通过线上直播等方式进行各种优惠促销活动,令消费者眼花缭乱、应接不暇。10月29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囤货,抵制浪费,做到理性消费、冷静参与、防范套路、及时维权。

  广西消委会提醒,市民在购物时应首选经营时间长、信誉度高、访问量大、资质齐全的购物平台及商家。对一般知名度不高的小购物平台及商家,要注意甄别,防止误入钓鱼网站购物。购物前仔细查看卖家信用等级及买家对其所做出的信用评价记录,以甄别其信用的真假,做到心中有数。

  面对各式各样的低价宣传,广西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充分了解商家的促销规则,关注商品价格变化。对于预售商品,下单前要了解商家促销规则,避免付了定金后出现支付尾款无法享受优惠、规定时间内无法支付尾款、七日无理由退货不兑现、预售定金不予退还等问题。

  消费者在支付货款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登录陌生网站或点击不明链接,不要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户及密码等,切不可在没有信誉度高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担保的情况下,直接将钱款汇入对方账户。

  此外,“双十一”期间商品交易量大,快递运送时间长,收货环节也非常重要。建议消费者收货时先查看商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等与订单是否一致后再签收。同时,商家赠送的赠品同样应有质量保障,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消费者如发现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依法向商家索赔。

  购物后,消费者要谨记向商家主动索要发票或收据,并对商家的活动信息、聊天记录、订单详情等信息做好截屏保存,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据可查。

  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时,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协调,如不能协商解决的,消费者可联系所在地消委会组织或拨打12315热线解决,也可以通过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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