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县市场监管局2019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公示(10月份)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09 阅读量 443
环江县市场监管局2019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
序号 | 评议类型及对象 | 问题编号 | 整改内容 | 责任单位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
243 | 城乡居民随机样本的意见建议 | 120190120900176 | 本地食品质检应在电视台公布 | 市场监管局 | 按要求完成食品抽样检验及抽检结果公示公开工作,加大宣传,提高群众食品抽样检验及结果公示等相关知识的知晓率;督促企业按要求安装烟气、废水污染处理设施,强化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各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烟气及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 1.认真组织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2.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应公开的食品监督抽检结果;3.通过发放资料、短信、微信等形式告知群众如何查询食品抽检结果公布 | 2020年11月 | 1.开展食品安全抽检1209批次,合格819批次,不合格28批次,部分检验结果未出。按照相关要求,已出检验结果的应由县级公示的688批次已由环江县市场监管局公示于环江县人民政府网站。2.结合日常监管,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示工作进行了宣传,目前发送宣传短信15万条。 |
44 | 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意度调查 | 220190121100359 | 仍需加强打击力度的方面:在食品方面应加大打击力度,使城市在食品安全卫生方面有进一步的提高,放心食用。 | 市场监管局 | (1)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覆盖率达 100%,推进明厨亮灶工作,食品餐饮监管明厨亮灶覆盖率达 50 % ; (2)严厉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3)开展食品各环节安全抽检,力争辖区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846个批次,对发现问题批次处置率100%。 | (1)按照双随机监管工作要求,加强对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餐饮各环节监管。 (2)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查处各环节无证经营违法行为。 (3)开展节假日、学校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食品安全检查,确保重要时间节点食品安全。 | 2020年11月 | 1.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检查食品生产企业69家次,监管覆盖率达100%;检查小作坊57家次,食品经营店1248家次,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2927家次。2.开展节假日及学校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检查餐饮单位(含学校食堂)511家次,食品经营店65家次,进行食品原料快速检测400批次,检测结果均合格。3.完成“明厨亮灶”厨房改造工作562家,明厨亮灶达到63%。4.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1209批次,合格819批次,不合格28批次,362批次正在检验中,不合格批次已按要求开展后处置工作。5.目前,查处食品一般程序案件立案50起,结案44起。 |
45 | 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意度调查 | 220190121100357 | 仍需加强打击力度的方面:特别是在食品方面安全卫生打击力度不够,应加大食品方面的安全打击力度。 | 市场监管局 | (1)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覆盖率达 100%,推进明厨亮灶工作,食品餐饮监管明厨亮灶覆盖率达 50 % ; (2)严厉查处食品违法行为。 (3)开展食品各环节安全抽检,力争辖区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846个批次,对发现问题批次处置率100%。 | (1)按照双随机监管工作要求,加强对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餐饮各环节监管。 (2)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查处各环节无证经营违法行为。 (3)开展节假日、学校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食品安全检查,确保重要时间节点食品安全。 | 2020年11月 | 1.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检查食品生产企业69家次,监管覆盖率达100%;检查小作坊57家次,食品经营店1248家次,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2927家次。2.开展节假日及学校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检查餐饮单位(含学校食堂)511家次,食品经营店65家次,进行食品原料快速检测400批次,检测结果均合格。3.完成“明厨亮灶”厨房改造工作562家,明厨亮灶达到63%。4.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1209批次,合格819批次,不合格28批次,362批次正在检验中,不合格批次已按要求开展后处置工作。5.目前,查处食品一般程序案件立案50起,结案44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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