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政办发〔2020〕24号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03-24 阅读量 232

  一、背景依据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发〔2020〕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而制定。

  二、意见采纳

  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该措施,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房改办、工信和商务局、交通局、供电局、自来水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服务中心、水利局、林业局、卫健局、大数据发展局、住房公积金环江管理部、河池·环江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意见和建议,形成了送审稿,上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下文。

  三、目标任务

  全力保障和推进疫情防控重点工程建设,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促进经济稳增长。

  四、措施

  (一)全力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开(复)工。对涉及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要国计民生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房建市政项目,各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优先调配人员力量,优先保障重点房建市政项目开(复)工。(二)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简化房建市政项目开(复)工要求和程序,分区分类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三)加快补助资金拨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已获得中央、自治区资金补助的房建市政项目及时复工复产,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协助建设单位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房建市政项目补助资金拨付进度。(四)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五)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六)调整公租房阶段性政策。(七)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八)大力推动地下管网建设三年大会战项目建设。大力实施供排水、市政燃气、地下综合管廊等城镇地下管网项目建设。(九)保障市政公用行业正常生产运营。(十)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十一)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战役。(十三)全力开展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对标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总目标,持续开展“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努力建设一批乡村风貌示范带和基本整治型村庄,积极申报设施完善型和精品示范型村庄建设。(十四)加强城管执法。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巡查,实行“721”工作法,限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商务,林业等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取缔违法违规经营点。(十五)妥善处理项目工期延误。(十六)及时提供工程造价调整依据。(十七)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十八)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十九)放宽住房公积金政策。(二十)争取物业服务企业优惠政策支持。(二十一)优化项目行政审批。大力实行在线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业务,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二十二)优化招投标服务。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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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文件:

  环政办发〔2020〕24号 关于印发《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促进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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